西班牙經濟和金融部長Enrique Ossorio和馬德里零售、個體和服務性企業聯合會會長Alfonso Tezanos簽署了一份協議,旨在向西班牙華商推廣酒類銷售的相關法律知識。

該協議將促進向華商推廣關於酒類銷售的法律,其中包括銷售酒類的時間段,以及不可向未成年人售酒等內容。鑒於文化和語言的差異,之前難以向華商推廣這類法律,此次協議將克服該困難,通過向華商分發4000冊中西文宣傳冊和4000張中西文海報,來普及相關法律知識。

西班牙華人食品協會隷屬於馬德里零售、個體和服務型企業聯合會,有8000個華商會員,其中有3000名會員在馬德里。通過這兩個協會分發出去的宣傳冊和海報,將用簡單而直接的語言表達以下信息:“如果是晚上10點以後,或者你是未成年人,我不能向你賣酒,你也不可以買酒。”

2012年1月1日,馬德里大區允許在沒有酒證的情況下出售酒 類,但是仍然禁止向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酒類,也禁止在晚上10點以後出售酒類。從2002年以來,貿易總局發起了1161次針對售酒行為的檢查,到 2012年,針對售酒行為的投訴減少了80%。同時,2011年底取消酒證以來,針對售酒行為的投訴並未增加。





向西班牙華商推廣酒類銷售的相關法律知識  

摘自: 
http://www.madridactual.es/20130325506477/la-comunidad-envia-una-guia-sobre-la-venta-de-alcohol-a-los-comercios-chinos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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