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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24日,西班牙政府確認將出台購屋換居留,購買國債換居留以及投資換居留之政策,而西班牙副總理隨後亦於新聞發佈會上確認了購屋換居留的金額為50萬歐元。

 

 

歐洲家聲明  

 

 

 

 

坊間流言不斷,人云亦云。在此,『子軒顧問中心』針對此情況做出聲明

 

目前,針對購買50萬歐元之房產可換得居留,其居留的實際內容,目前西班牙政府尚未公佈,所以實際詳細內容,須待西班牙立法通過內容之後才能得知。

 

而目前西班牙現行移民法中,有一種為“非盈利居留”,只要申請者每月收入達2500歐元以上(或其他相關等值收入),購買房產即可申請此“非盈利居留”。此居留限制為持此居留者每年必須在西班牙至少居住6個月以上,可於西班牙投資,但不可於西班牙工作。

但,新的購屋換居留法令,很有可能為了與“非盈利居留”做區隔而有更好的內容以及配套措施。

此外,購買西班牙200萬歐元以上國債,亦或在西班牙投資創業並對西班牙當地就業率有所助益者,亦可申請居留。但是,同樣的,詳細確切執行內容,尚待西班牙立法通過公佈之後才能得知。

 

上述亦表示,透過上述方式獲得的居留權之人士是否需做移民監,是否可享有當地社會福利,孩子是否可進入西班牙公立學校就讀,是否可以工作…等等相關情況,都需待正式法令出台才能有確切訊息。

 

坊間目前的一切說法,都只是流傳,非實情。

 

歐洲家再次重申,西班牙對於相關法令,目前確定也是唯一的為“非盈利居留”,其餘皆還在商榷中!!

 

而此居留(“非盈利居留”)已行之有年,已有許多海外人士透過此途徑獲得西班牙居留權。有興趣人士目前已可透過此途徑取得西班牙居留權@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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