享有超過300天的日照、地中海型氣候,在海邊購置一套別墅吹著海風,亦或在城區帶有濃厚歐洲風味的公寓内……..品味著西班牙美食,悠閑的生活,這..就是西班牙。
2013年9月19日,西班牙議會正式通過新法案,議會在官網已同步更新,並於9月28日正式頒發細則:
購買50萬歐元及以上的房產可獲得西班牙居留權,沒有地產類型的限制,可以購買多套房產、門市、土地均可,不動產可以自住或出租。所購買房產在50萬歐元以內,不允許貸款,必須全額付款;50萬以上則可申請貸款。
1.主申請人要求:18周歲以上、無犯罪記錄、非歐盟國籍、無歐盟驅逐令、購買2年期私人醫療保險。
2.附屬申請人:主申請人配偶及18周歲以下子女;18周歲以上有精神障礙的子女也可作為附屬申請人。
3.投資人持西班牙居留權不可工作,但可經商。
4.申請文件:需要出具所購房產地契以及所繳納稅收的證明文件。
5.居留簽證的形式:西班牙居留簽證非貼簽,而是採用獨立卡片形式,因此不受護照到期換護照的影響。
遞交申請,由西班牙警署審核,七天內如若沒有接到通知,視為通過,即審理周期為7天,所獲得簽證為90天,在簽證有效期內要抵達西班牙,到達後30天內,要去警察局辦理居留卡。
西班牙居留身份的更新周期為2年,既“2+2+2……”西班牙居留的延簽,要求每兩年登陸一次即可,即不要求停留時間;獲得居留簽證5年後即可申請永居權,持有永居權者可每五年延期一次(永居延期:到期前一個月申請或到期後3個月內,如逾期要支付相應數量的罰款;3個月後不可以延期)。
並可於第10年時申請國籍;申請國籍的政策要求是從申請國籍時向前推5年,5年內每年在西班牙生活不少於183天。